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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我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工作首次集中申报的通知

作者:济南综合保税区 来源: 发布时间:2017-10-13 点击数:3442

各园区、有关单位:
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促进人才创新创业的实施意见》和《济南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办法(试行)》有关要求,我市将于近期启动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集中申报工作。为确保高质高效完成任务,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申报对象为在济南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各类企事业单位全职工作人员或自主创业的高层次人才,并符合《济南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规定的A、B、C、D、E类条件。


二、申报时间
1.本次集中申报时间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7年11月10日。
2.自2018年1月1日开始常年受理。


三、申报程序

1.申报人所在单位登陆中国济南人才网(www.cn-jnrc.com)网上服务大厅分类认定系统进行注册,添加申报人并为其开通分类认定权限。
2.申报人登录中国济南人才网(www.cn-jnrc.com)网上服务大厅分类认定系统(账号为个人身份证号,密码为身份证号后六位,登录后可自行修改密码),如实填写相关信息,按要求上传信息材料(扫描原件或拍摄电子照片,制作PDF格式文档)。
3.用人单位人事(或人力资源)部门对申报人上传信息进行核实,确认准确无误后,进行网上提交。同时,下载打印《济南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申请表》(简称《申请表》)一式四份,经申报人本人在《申报表》对应位置签字确认,由所在单位填写意见并加盖公章后,连同申报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报高新区人力资源管理部人才工作办公室受理。
4.申报材料通过初审后,统一由高新区人力资源管理部人才工作办公室将《申请表》等申报材料原件、复印件报送济南市人才服务局审核。
5.对符合条件的,将报济南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申报材料原件返还申报单位。
6.经社会公示无异议的人选,由济南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人才类别,并发放高层次人才认定证书。


四、申报材料

1.《济南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申请表》(系统自动生成下载打印);
2.身份证件;
3.劳动合同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属创业人才的,提供营业执照;
4.最高学历、学位证书(海外留学人才的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认证);
5.人才工程(计划)入选证书,或有关认定文件;
6.职称或职业资格证书(具有职称或职业资格的人员提供);
7.主要成果(代表性论著、专利证书、产品证书等)、主要荣誉、奖励证书或证明材料;
8.主持(参与)过的主要项目证明材料;
9.其他人才认定相关证明材料。


五、其他事项

1.对于提供虚假资料的申报单位,一经查实,取消该单位下一年度申报资格,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2.各园区要迅速行动,扎实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各企事业单位应保障高层次人才知晓相关政策,积极组织申报,确保工作覆盖。具体申报事宜可咨询高新区人力资源管理部人才工作办公室。


联系地址: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南厅
联系电话:88871223
联 系 人:张然
邮 箱:gxqgccrc@163.com
如有技术性问题,请联系技术支持服务电话:0531-87081612。


济南高新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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