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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17年度省级服务业发展(外经贸和商贸流通)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济南综合保税区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9-13 点击数:1381

高新区各有关企业:

根据市商务局、财政局《关于做好2017年度省级服务业发展(外经贸和商贸流通)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济商务字〔2017〕65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现组织辖区符合申报条件的相关企业开展申报工作。

请各申报企业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准备申报材料,企业共计需要提报材料一式七份(每份需附全套申报材料的 pdf光盘),其中报送服务业促进局六份、财政局一份,提交时应分别登记,申报单位需留存一份以备财政、审计等相关部门检查审计。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10月13日,逾期不予受理。

备注:信保补助申报材料,去年下半年和今年前三季度的申报材料分开单独成册装订,不要放在一本材料里。


联系电话:服务业促进局 88871641

财政局 82689716


附件:关于做好2017年度省级服务业发展(外经贸和商贸流通)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济商务字[2017]65号)


高新区服务业促进局 高新区财政局

二〇一七年九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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