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山东馨晟嘉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 生物质成型燃料供热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作者:济南综合保税区 来源: 发布时间:2015-12-31 点击数:2261

一、建设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山东馨晟嘉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保税区生物质成型燃料供热项目

2)位置:项目厂址位于济南综合保税区(经十东路以南、东绕城高速以东、旅游路以北)港兴元路西侧、港源七路北侧、东绕城高速以东、港源六路以南。

3)项目概要

项目主要建设2×45t/h中温中压循环流化床秸秆燃锅炉+2×6MW抽凝式汽轮机+2×6MW发电机组,锅炉燃料为生物质秸秆压块成型燃料。建成后,年燃烧生物质11.88万t,供热量41万GJ/a,发电量5878万KWh/a,年对外供电5180万kWh。该项目主要作为齐鲁制药有限公司生物医药产业园配套供热项目。

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生物质燃料锅炉及辅机系统,汽轮发电机系统,燃料输送系统,燃烧系统,热力系统,除灰渣系统,化学水处理系统,用电系统,自动控制系统,室外汽水系统,相关配套的通讯、给排水、照明、办公等辅助设施。

项目总占地面积约3.3hm2,项目总投资为18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480万元。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山东馨晟嘉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穆经理

联系电话:0531-68653302

三、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临沂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韩晓艳

联系电话:0539-7206337

邮箱 :lyhksywb@126.com

四、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及预防减轻不良影响的措施

1)施工期

施工期对环境的影响主要表现为生态、噪声、施工扬尘、生活污水和固体废物对环境的影响。经过分析,施工期对生态的影响主要表现为对生物资源的破坏和水土流失的加剧,通过对裸露地表及时绿化,做好弃土等固废的合理堆放,可以将施工期对生态环境的影响降至最低;施工期废水排放量小,水质简单,且形成不了地表水径流,因此对水环境不会产生明显的影响;施工期间产生的固废均得到合理的处置。施工措施得当,不会对环境产生较大影响。

2)运营期

1、废气

运营期本项目有组织排放源主要为锅炉废气和灰库排气筒废气,锅炉废气经SNCR脱硝、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后,烟尘、SO2NO2排放浓度均满足《山东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4-2013)2标准以及《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进一步明确我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的通知》(鲁环函〔2014420)要求,对周围空气环境影响较小。

灰库排气筒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满足《山东省固定源大气颗粒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1996-2011)要求,能够实现达标排放。

2、地表水

拟建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循环冷却排污水、锅炉排污水、化水车间排水、地面冲洗水和生活污水。一起排入济南环通污水处理厂处理再排入刘公河、小清河,经上述措施处理后,项目废水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

拟建项目噪声源主要是空压机、风机、水泵等,主要治理措施为: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在噪声级较高的设备上加装消音、隔音、降噪装置等。采取这些措施,可以减少噪声源对厂界的影响。

4、地下水

拟建项目厂区采取了严格的防渗措施,对厂区废水收集、污水处理站、排放管网以及生产区、贮存区地面各设施进行防渗处理,能够有效防止污水对地下水的影响。

5、固体废物

拟建项目采用灰渣分除方式;秸秆燃烧后所产生的灰外售用作生产肥料的原料,项目实现灰渣的综合利用;项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固体废物全部得到合理处置。

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1)项目产业政策、规划符合性及选址合理性:本项目选址合理,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符合济南市城市总体规划。

2)环境质量现状:项目建设所在地空气、地表水不能满足环境功能区划要求。

3)环境影响:经污染物处理措施后,本项目对周围环境产生的影响较小。

4)达标排放、清洁生产:经过污染物处理措施后,各项污染物能够实现达标排放,并且符合清洁生产要求。

5)环保治理措施及经济技术可行性:本工程采取的环保治理措施及其经济技术均可行。

6)环境风险:通过加强对脱硫、脱硝、除尘等系统的设计和运行管理,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配套应急装备和监测仪器,制定应急预案,并与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应急预案做好衔接,定期进行应急培训和演练,有效防范和应对环境风险。液氨及柴油储罐区建设围堰,设置足够容积的事故水池,确保各种工况下废污水不外排。拟建项目的环境风险总体较小,风险可控。

六、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若希望进一步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内容,可与山东馨晟嘉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建设单位)或临沂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环评单位)联系,查阅报告书简本时间自本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范围:建设项目周围居民、关心本项目的相关人员。

2)主要事项

1、对拟建项目的情况了解程度。

2、对建设项目的建设和环境管理上有何具体意见或建议。

3、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和起止时间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请于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以来电、传真、来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反馈给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公告发布单位:山东馨晟嘉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2015年12月30日


打印文章 添加收藏
我要分享到: